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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架外借流程

作者:     时间:2017-09-22      点击:

 

 

 

 

展架外借流程

 

 

1.值班台二值班时间:中午12:30-13:30和下午1700-18:00

 

2.借展架的社团需事先下载打印展架借用申请表和使用凭证,经由社团负责人及所属社团部部长签字盖章后,在值班台二值班时到大学生服务中心值班台二进行审批。值班台二人员在初步审批合格后,届时会电讯人力资源中心主任,只有得到人力资源中心主任的许可才能盖章。

 

3.值班台二审批结束后,需要社团将申请表和使用凭证交到校园管理中心和校保卫处秩序科进行报备处理。

 

4.借展架的同学可以到值班台二。借用该资产需抵押部门负责人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一卡通、身份证)之后方可借用资产。为方便社团进行活动,可以在前往报备之前进行证件抵押,并在报备结束后电讯社联展架负责人,届时社联负责人员会前往移交展架。

 

5.展架不可以预借。

 

6.喷绘展架使用凭证为使用社联展架的唯一凭证,使用日期以标注为准,一般一次申请使用时期为一周,延期需重新申请。

 

7.使用者在使用期间需要爱护喷绘展架,一旦损毁,照价赔偿。

 

8.社联不提供展架的搬运,请社团人员提前找到足够人手(一个展架需要至少四人才能安全移动);使用完毕后如无特殊要求,请搬回至老团委展架集中处。

 

9.借展架的同学应当在值班台二值班时归还展架,归还展架时必须向人力资源中心主任/副主任告知,待人力资源中心人员进行检查展架数目及编号无误且展架无损坏后,向值班台二值班人员通知检查完成方可完成资产归还。此时值班台二值班人员将归还抵押证件。

 

10.仅在值班台二值班时在值班台二才可以借出与归还展架,否则一律不借或视为未归还。

 

11.如果发现申请者使用事由与申请内容不符,社联有权收回使用权。

 

12.若因为减少或忽略报备步骤、未按照流程进行借出操作而导致展架损坏、丢失,照价赔偿。(展架成本700元)

 

13.人力资源中心展架借出负责人:人力资源中心副主任丁梦雅。

 

联系电话:17371251910          

 

14.任何有关展架的使用问题都可以联系社联人力资源中心展架负责人进行了解。

 

15.本流程最终解释权归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人力资源中心相关文件(正式版).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