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场地申请流程
特殊场地申请流程
1. 请认真阅读特殊场地使用申请表并仔细填写各项信息,需社团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社团公章,还需所属社团部部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注:两个签字、两个公章少一项均视为申请无效)
2. 将填好并加盖相应公章的表于值班时间交到大服值班台二进行现场办理。(值班台二值班时间为:12:30--13:30;17:00—18:00)
3. 九号楼报告厅、十号楼报告厅和科学会堂室内场地请提前一个月左右申请,同时上交详细活动策划书。(收到回执单后不可随意更改活动的时间、地点)
4. 东区小树林和西区桂香园在活动当周的周三晚之前提交申请表和详细活动策划书。(若这一周要用,请务必在前一周周四前将申请表交到值班台二,否则来不及申请,后果自负)
5. 涉及商业活动的除提交详细的活动策划书之外还需提交商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产品合格证复印件。
6. 特殊场地申请成功后,人力资源中心将发短信通知社团领取场地使用回执单。
7. 在使用室外特殊场地时务必须随身携带保卫处回执单,配合保卫处工作人员的检查。
注意:
①特殊场地在借用时都需要上交详细的活动策划书。
②场地只可用于开展团学活动,严禁进行任何非法活动。
③若需使用多媒体设备,请及时与相关管理人员联系。
④注意爱护公共设备,若发现恶意损坏设备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若对此流程有疑问,请咨询:人资副主任 蓝雲宣
18920506103(TEL)
875022989(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