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成立说明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成立说明
一、成立流程:
(一) 咨询了解:了解我校成立新社团的相关程序,确认要申报的社团及类似社团尚未存在。学生社团登记成立时,要按照社联八大类社团部(学术科研类、语言文学类、爱心公益类、科技创新类、专业实践类、体育竞技类、文艺表演类、艺术创意类)进行申请。在申请前,负责社团成立相关事宜的同学应向拟申请的社团部负责人进行咨询,了解是否存在与拟成立社团相同性质的社团及拟成立社团是否应属于拟申请社团类型,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社团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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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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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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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科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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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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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823467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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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13529389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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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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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蕊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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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741169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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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1817137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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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公益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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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 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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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576641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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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15068227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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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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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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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974257090
974257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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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15387159032
15387159032
15387159032
15387159032
15387159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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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践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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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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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98332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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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1808609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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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竞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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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 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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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073566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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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1897151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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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表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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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椰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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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502936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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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18086098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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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创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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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子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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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115754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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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15387159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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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准备材料:拟成立社团需准备好社团成立申请表等材料,认真填写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具体表格内容见第二部分第一条)。
(三) 提交申请:准备好申请材料后新社团负责人将相关资料在9月10日至10月31日或3月1日至4月31日递交至校社联秘书处邮箱(ccnusuamsc@163.com)纸质版材料在校社联值班时间递交至大学生服务中心值班台一并向值班同学说明材料递交情况(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日早10:00至晚22:00)。
(四) 确认申请:校社联相关负责人将在提交材料当周对材料进行统一收集,材料收集后将在三个工作日内由专人按照社团申请材料上预留的社团负责人联系方式与社团负责人取得联系,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提问并提出修改意见,校社联全委会及团委将对社团成立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五) 第一次答辩:校社联全委会及团委对社团递交的成立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回复。若审核通过,由秘书处负责人通知拟成立社团负责人参加由校社联主席、副主席兼社团联络中心主任、副主席兼秘书长以及所申请社团部部长组成的审拟小组见面会(即社团成立第一次答辩),针对社联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商讨,修改成立方案,确定成立事宜,若收到“审核未获通过”的通知,请向社联相关负责人咨询原因,听取意见,以决定是否继续提出申请;如有需要重新申请,需与校社联及团委协商并修改申请材料,重新上交;若无此需要,可放弃申请。
(六) 申请书递交及定稿:在社团成立第一次答辩通过后,社团进入材料准备阶段,在两周内按照相关格式要求准备好社团成立申请书并交给秘书处专门负责人。秘书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格式及内容审核,若材料无重大问题则由专门负责人进行社团成立第二次答辩,本次答辩对材料定稿所需修改的内容进行告知以及对相关问题进行讨论。
(七) 公示成立:申请书定稿交至相关负责人审核,确认无误后,校社联全委会将对申请书进行盖章。盖章完成后由专门负责人返还社团负责人,社团负责人尽快将最终材料的扫描版发给专门负责人。此过程完成后校社联将对批准成立社团名单进行公示。
(八) 运行及终止:新社团运行将受到校社联的管理和监督,需自觉遵守校社联制定的规章制度;若需要中止社团运作,需告知校社联并执行终止程序。
(九) 运行考察:在社团成立公示之后两个月为社团运行考察期,若在考察期内新成立社团的活动状况不理想或出现重大违纪行为则该社团直接停止运行;若在考察期内运行状况良好则在下个学期宣布正式成立。
二、 社团成立相关材料要求:
(一)申请成立社团时,其发起人应向校社联提交下列材料:
(1)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
(2)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拟定协会负责人登记表;
(3)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拟定协会骨干成员登记表;
(4)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登记表;
(5)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挂靠单位申请表。
以上材料要求按照格式填写并打印,涉及签字、盖章的内容应手写签字或盖章,打印无效;需要照片的,可打印电子版照片或粘贴照片。
(二)社团成立申请书完整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文字版社团成立申请书;
(2)社团成立相关各项表格。
(三)申请书中的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社团名称、宗旨;
(2)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活动场所,活动时间等;
(3)学生社团类别、挂靠单位;
(4)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5)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
(6)财务管理、经费使用原则;
(7)负责人的基本素质要求、工作权限和产生、罢免程序;
(8)章程的修改程序;
(10)其他事项。
以上书面材料定稿版本社团自留,校社联只保留扫描版。已注册的社团须按照学生会《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公开招募会员并开展活动。
如有疑问,可联系校社联秘书处负责人王晓静(QQ:812467992 TEL:17371253286);社团成立负责人郭晨艳(QQ:281446853TEL:13600958915)。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